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娜 通讯员罗军报道)执勤交警本以为是发生了单车碰撞事故,却在车内看到惊人一幕,司机人事不省,手臂上赫然扎着一个针管……4月24日20时许,清醒后的司机马某因涉嫌吸毒驾车被移交乌鲁木齐市幸福路派出所。
4月24日19时30分许,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市快速路大队外环路中队中队长阿里木江·热合木正与同事在东外环体育馆路桥面巡逻,却突然发现往六道湾方向车道一辆黑色轿车斜着停在桥面靠近中央隔离墩位置,车辆前保险杠已撞毁。“当时我们以为是发生了自碰事故,过去把车门一拉开,就看到司机系着安全带,歪躺在驾驶位上,右手背上还扎着一个针管,人已无意识了。我们立即意识到,司机很可能存在毒驾行为。于是赶紧通知120急救,并拨打了110。”热合木说。
很快110指挥中心派出幸福路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半小时后,司机才迷迷糊糊睁开眼,面对民警询问语无伦次,什么都说不清楚。也无法提供驾驶证及行驶证,大家只在车内找到了他的身份证,显示其姓马,今年48岁。
因其涉嫌吸毒,阿里木江·热合木与同事将司机马某移交给幸福路派出所民警。其车辆被暂扣,阿里木江·热合木通过马某身份证查询发现,其驾龄已有30年。
目前,马某因吸毒已被刑事拘留。
25日,记者了解到,经过派出所民警询问,马某称自2012年9月沾染毒品,开始吸毒。事发当日从大湾买了东西后,打算往西站走,在途中,他注射了毒品,结果毒劲上头失去意识,车辆发生自碰。
根据123号令新规规定,在取得驾驶证以后,有在社区执行社区戒毒、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三种情况的,将注销驾驶证。如果吸完毒马上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驾驶机动车的,要予以注销驾驶证,并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种情况不得申请驾驶证。
转自:http://news.xj163.cn/news/2013-04/27/content_27018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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