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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一顾客加面没吃完被店主罚两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6  浏览次数:3470

3月25日中午,王先生在乌鲁木齐市江苏东路一家拌面馆点了一份皮牙子拌面,并要了一份加面,但没吃完。结账离开时,老板要收15元钱。“一份皮牙子拌面13块钱,怎么收15块钱?”王先生说,他觉得很奇怪,转头寻找饭菜的价格单时,老板说是因为他剩饭,要罚款两块钱。

    “我从来没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太可笑了。”王先生说,想到自己做得也不对,店里还有很多人,两块钱也不多,他就付了15元,但是出来后,他总觉得心里不舒服,他觉得,“就是自己做得不对,也不应该由饭馆老板来管,这是霸王条款”。


    当日17时许,记者来到了这家名为“小烟大盘鸡拌面王”的饭馆,在墙上张贴的价格表最下方,写着“加面浪费2元”几个字。记者观察发现,店里吃饭的客人不少,而选择加面的却很少。

    “浪费的现象太厉害了,我实在看不过眼,才想到了加面浪费收两元的措施。”小烟大盘鸡拌面王的老板烟经长说,这个措施从去年6月就开始实行了。

    “很多顾客都会加面,但是面加上了又吃不完。虽说我这加面不要钱,但是看着实在让人心疼,而罚款我们也是看情况定的,如果剩下的面超过三分之二才会罚。”烟经长说,自从有了这个罚款规定后,浪费的情况明显变少,至今被罚款的顾客不超过10个,很多顾客也比较赞同。

    顾客万先生对记者说:“我经常来这家店吃饭,觉得他们这种做法挺好的,杜绝了浪费。我在这吃饭碰见过顾客问老板,加面浪费2元是什么意思,老板都耐心做了解答。吃饭要量力而行,能吃多少就要多少,不要眼大肚子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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