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新工地水泥厂破旧的厂房下,一名工人正在切割从厂房里搬出的设备,这家被列为乌鲁木齐市污染企业的工厂被拆除。
新疆网讯(记者蔡俊报道)自2011年至2013年,三年来,乌鲁木齐共计争取到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财政专项奖励资金5200余万元,用于对工业企业搬迁和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扶持。
3月25日,市经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买买提·艾力做客红山网,对网民关心的乌鲁木齐搬迁污染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落实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介绍,2011年,市委市政府从发展新型工业化战略出发,确定了用三年时间陆续搬迁出城入园的工作目标,并确定对55家存在污染排放、影响城市大气、生态环境的工业企业实施搬迁和改造。
三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协调下,市经信委陆续争取了国家和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财政专项奖励资金共计5200余万元,主要用于对工业企业搬迁和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扶持。
到2012年底,乌鲁木齐已经搬迁了35家污染企业,这些企业新的厂区主要集中在甘泉堡工业园区、米东区工业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
这些企业中,10家企业实行了转产,比如进行了企业转型升级,转变为销售或者开发房地产,进行物业管理等,另外有4家企业因完全不符合乌鲁木齐工业发展的需要,进行了关停。其余21家工业企业,目前使用的都是先进的环保达标新设备,搬迁后的企业排放水平值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市经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买买提·艾力表示,剩余20家企业目前也在陆续搬迁。截至今年年底,所有搬迁工作将全面完成。
今年,申请扶持资金的企业数将达到60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