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清明小长假4月4日、5日、6日,新疆实行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免费时间从4月4日零时至4月6日24时,共计三天。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了解到,根据《自治区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新疆将根据交通运输部的通知要求,继续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清明节期间,高速路实行小车免费。
其中,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时间为准,免费道口不发卡抬杠放行。免费通行车辆是指在收费公路行驶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自治区交通信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即将到来的清明小长假,预计短线出行车辆居多。其中,预计乌鲁木齐周边G30吐乌大高速、乌奎高速、S201线车流量较大,在实行首日4月4日零点起,乌拉泊收费站、头屯河收费站将迎来车流高峰。
该工作人员说,小长假计划出行的旅客,一定要提前设计一条或多条行车路线,同时在出发前登录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中的“新疆交通出行服务”,及时掌握线路通行状况。
此前,新疆已经在劳动节、国庆节、春节及古尔邦节期间实行了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的政策。目前,全疆共有71个收费站,收费公路总里程590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