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新疆社会保险工作以理顺体制、创新机制为重点,重点做好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的参保工作,力争实现新农保、城居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此外,居民医保补助将提高到290元。
推进社会保险全民覆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杨勇说,去年,我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2122.9万人次。新农保和城居保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97万人和31.6万人,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速度之快、受益之多、影响之深,前所未有。今年,社会保险工作体现了从强调数量规模向提高质量效率、注重保障效果的转变,今后要加快实现从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努力实现各项社会保险应保尽保。
杨勇说,今年我区还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被征地农民、农民工社会保险政策,研究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困难群体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高、参保率低的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保险全民覆盖。
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
今年新疆医保工作主要是稳定参保基本面,在此基础上职工医保重点解决封闭运行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居民医保重点做好大中小学生参保和续保工作。
据了解,去年,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启动之初的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250元,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2013年将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90元。财政补助增加的部分主要用于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完善门诊统筹和建立大病补充保险。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长江说,各地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实际,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普遍达到70%左右,要按照不低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标准,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此外,从2013年开始,新疆将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从减轻重症患者负担出发,以商业保险为补充,精心测算,量力而行,加强监管,审慎推进。
工伤保险职业人群全覆盖
刘长江说,今年新疆将继续加大推进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保工作,将尚未参保的各类矿山、建筑施工企业纳入工伤保险。除此之外,继续推进商贸、餐饮、住宿服务企业参保工作,加大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保推进力度,积极推动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服务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研究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
刘长江说,今年将继续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2012年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护理费及工亡抚恤标准。
今年新疆还将加强对工伤康复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对工伤康复试点机构的跟踪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