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工具  进口食品  鱼小文  新疆商业网  武功  新疆  祝永亮  帽子  136  乌鲁木齐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资源 » 正文

乌鲁木齐居民首次申领户口簿免收工本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0  浏览次数:169
    3月19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获悉:乌鲁木齐居民首次申领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准迁证免收工本费。
    据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负责人介绍,这项规定是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和免征税务发票工本费等30项涉及企业和居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以及自治区公安厅的相关通知而落实执行的。
    其中,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包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情形。
    据了解,补办非农业户口簿的工本费为8元/本,农业户口簿工本费为6元/本,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均为4元/本。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此项规定已传达到各分(县)局和每位户籍民警,对因落实不到位,继续或变相收费,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问责。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站顾问 | 会员服务 | 版权声明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新ICP备15003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