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123号令实施后,大中型客货车的驾照审验周期由原来的两年一审变为一年一审,但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车辆没有违法记分行为,则可以免于本年度的审验。另外,在审验期间,驾驶员不用再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只需要自主申报身体条件证明即可,但60岁以上的驾驶员需要每年提供身体条件证明。
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驾驶人业务管理科科长白延庆介绍,目前造成驾驶证“注销可恢复”的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年龄在60岁以上,超过一年没有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另一种是逾期一年没有换证的。“由于人口流动,现在一些老年人可能会去内地和儿女居住,这样很容易造成无法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对于这种现象,白延庆说,60岁以上的驾驶员如果不在乌鲁木齐,可以委托他人进行驾照审验。“当事人在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然后将身体条件证明交给在乌鲁木齐的亲戚,委托其按时进行驾照审验,就可以避免驾照被注销了”。
另外,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方便被计分的驾驶员进行警示学习,乌鲁木齐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公布了首府各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学习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驾驶员可就近选择学习。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第六十条规定,所有机动车驾驶人在有效期满换证和转入换证时予以审验。持有大中型客货车(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需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违法记分记录的,可以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另外,如果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自愿降级,也可免予审验。
来源:http://news.ts.cn/content/2013-03/18/content_79256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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