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发布并实施《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集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大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这也是厦门“海纳百川”人才计划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是指在旅游产业的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经营管理、文化创意和市场营销等方面,能为厦门旅游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新引进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办法》规定,高层次管理型领军人才可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工作生活补助。
不过,用人单位或个人根据发布的人才遴选要求和标准,需及时向厦门市旅游局提出申报。市旅游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开展人才评审和遴选,提出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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