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最少有官僚气息的政府部门:在所有政府机构中旅游局行政审批事项最少,通俗说就是没权,连一个寂寂无名的地震局行政审批,都比旅游局多。旅游局很多工作,都是协调其他部门支持旅游业,哪路神仙都不能得罪,谁让旅游业是综合产业?!所以,门难进,事难办,几乎与旅游局绝缘,旅游局向来是客客气气,和气待客,除非你像胡汉三!
2、旅游局是政府的广告部:旅游局以营销目的地为己任,如果一级政府比作公司,那旅游局就是广告营销部。凡是大规模传播旅游信息的渠道都有可能成为旅游局的合作对象,针对不同阶段,不同对象,不同市场,基本包括三部分:营销形象、传播信息、推广产品。有时单打,有时组合。
3、旅游局是少有管理衙门气息的部门:服务多,管理少。身在第三产业,服务不好,人就不来,天下同理。闹天价海鲜时,海南、三亚那个旅游局官员头上不顶个雷子?几年前曲阜的黑导气得孔老夫子差点都跳出来。某方面说旅游局就是第一游客服务中心。
4、旅游局是最创新最潮的政府部门:行业性质决定了,你不折腾,游客就不知道,你不折腾大了,游客就不多,折腾得不漂亮,下次就不来了。所以,旅游局的政府网站是最“花哨”的,你板着脸,谁理你?公安局开微博,有的为“和谐”,有的为“平安”;旅游局开微博全是主动,偶尔就卖个萌,撒个娇,游客到觉正常。旅游者用什么接收信息,旅游局就用什么传播信息。
二、为什么与旅游局合作?
1、旅游这个行当的一个死理:信息是目的地的信息,产品是目的地的产品,旅游是目的地的旅游。无论网络媒体还是OTA,但凡吃旅游这碗饭,就得与目的地的广告部——旅游局有联系。
2、戏言旅游网络媒体和OTA发展一般三个阶段:上位、上市、上局。分别是:确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发展方向、有稳定盈利模式成为上市公司、对旅游目的地和行业产生影响力并成为众多旅游局的合作对象。窃以为国内公司都在奔向第二和第三阶段途中。
3、最终还是利益。旅游局是利益蛋糕的最上层,个头小,但扎眼,且体量越来越大,联带利益大。第一、挣旅游局的广告营销费;第二、挣各级旅游局的广告营销费;第三、联合旅游局搞活动营销自己的产品;第四、通过旅游局在目的地扩大业务影响力; 第五、参与旅游局培训、营销进而联合研究规范标准,长远影响产业,打造公司远期利益模式。
三、怎样与旅游局谈合作?
1、坚信一点:少看甚至不看电视和报纸的一代人已经成为旅游者的主体!旅游局有强烈的合作冲动。
2、有庙有和尚:旅游网络公司要发展,一定要设立目的地合作部门,最起码搞几个人。既是近期需求,也是长期发展。
3、知己:要明白自己公司优势以及合作优势在旅游信息五段论的那个阶段,切记:公司优势与合作优势很多时候是不一致的。瞅不明白的参阅洒家相关文字。最牛的是营销形象、传播信息、推广产品三合一,太难了。
4、知彼:了解合作旅游局的所有信息,旅游资源,信息化程度,营销策略现状,部门设置,分管领导,花时间琢磨旅游局的资讯网和政务网是个捷径。
5、沟通力:省市旅游局的决策者基本是60后甚至50后,而且大部分旅游局官员表达能力强,可以滔滔不绝,思维活跃,这是职业素质决定的。有时对公司代表造成一点心理压力,能不能派老男人?!
6、消除技术壁垒:要有能力把公司的运营模式和合作方式在最短时间里面不带任何专业术语而且上升到行业产业全局地说清楚!这是最重要的一点。
下篇谈注意事项和合作模式。
广告一下:如果有问题商讨,给山东省旅游局官方微信“sdta12301”拉10个粉丝吧,韩信点兵,多多益善!先套个近乎,混个脸熟。
转自http://news.cncn.com/184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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