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此次监管将以保障饮用水和跨境河流安全为重点,加大对辖区内重污染企业、污水处理厂、危险化学品企业、重金属采选冶炼加工企业、尾矿库及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做好环境风险排查、预案编制、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各级环保部门会适时加强重点水域和跨界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和评估,一旦发现水质异常情况,将及时赶赴现场监测,查找原因,并做好连续跟踪监测。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需协助地方政府妥善处置,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导致人民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新疆商业网信息中心编辑客服茉莉采集配图
信息来源: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3-03/04/content_38614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