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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新规能否带来“新”风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02  来源:网络采集  浏览次数:123
核心提示:日前,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布《北京市快递服务规范与安全管理办法(草案)》,从2月21日起到3月12日征集意见。此次办法除了对快递运单信息安全、收寄验视等常年存在的顽疾做出明确规定外,同时也对校园快递入门难等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日前,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布《北京市快递服务规范与安全管理办法(草案)》,从2月21日起到3月12日征集意见。此次办法除了对快递运单信息安全、收寄验视等常年存在的顽疾做出明确规定外,同时也对校园快递入门难等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第一,严禁“野蛮分拣”。新规指出,快递企业分拣作业时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毁损快件。违反规定的,邮政管理部门将对其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被损毁快件的赔偿标准将不再是“邮费3倍”。新规则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递企业应当依法对损毁的快件予以赔偿。  
   第三,泄露用户个人信息将被严惩。新《办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快递从业人员不得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否则将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对有争议性的“先签收还是先开箱验货”这一问题进一步明确。派件员应主动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快件外包装完好的,收件人应签字确认。如果快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主动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先验收后签字成了制度性的要求。  
   第五,“无着快件”将受到妥善处置。新《办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无法投递的快件,应当退回寄件人。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和快递服务标准处理;其中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快件,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违反规定的快递企业,将被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相关报道,此次出台的新规改革力度不小,五大亮点更显改善行业乱象决心无疑。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快递企业已逐渐扩大发展到如今的两三千家,然而各种服务乱象却备受诟病,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更是行业发展一大硬伤。据国家邮政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共受理快递业务有效申诉137351件,占全部有效申诉量的98.3%,比2011年增加87886件,增长177.7%,其中消费者投诉热点仍然是延误、丢失短少、损毁,分别占46%、16%、6%。  
   国内快递业乱象的形成,与我国快递行业当前的畸形发展是分不开的,在交通运输能力不足的状态下,快递企业能做的只有拼价格降服务,收派员时间短送货任务多压力大,才会导致诸多不尽如人意现象的出现,而想要改变这一点,必须要从政策角度上予以强力的监管,釜底抽薪,从根本上改变快递业的生存现状。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有力规定的出台只是事情走向正规的第一步,真正决定最终结果的,还要看规定的实施情况,去年的快递新国标出台也曾经备受关注,最终不上不下的鸡肋结局却让消费者很是凉心。  
   有媒体对一线快递员进行了调查,得到的结果是虽然按照此次办法规定“如果消费者拒绝验视,快递企业将不予收寄”,但不少快递员仍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朝阳区的一位快递员表示,“不少签约客户或者比较熟悉的散客快递东西,通常只会进行简单询问,如果真拆了,得罪了客户以后可能就不会找我们发快递了”。  
   由此可见,快递新规想要真正落实并发挥其规范制约作用可谓任重而道远。

转自http://www.xj56888.com/view_news.asp?id=111063&lbid=3&lb=%BF%EC%B5%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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