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驾考是不是变难了?”“正在进行驾考,跨年后是不是得按新规定进行考试?”打算考取驾驶证及已在进行驾考培训的首府乌鲁木齐市民,都十分关注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对驾驶人考试方面的调整内容。
12月26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支队驾驶人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崔怀煜就“123号令”中对驾驶人考试方面的新变化及6项便民措施进行了详解。
根据新规,明年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驾考难度明显增加,考试科目增至16项。理论考试打破应试教育,将不再有对外题库,学员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学习后进行考试。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表示,明年4月1日前,未建成小型车辆智能考试考场的车管所准予进行人工评判;明年7月1日前,未建成大中型客货车智能考试考场的车管所也准予进行人工评判。
目前,全疆17个地区级车管所中有14个已实现智能化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变化
为增强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更多小汽车驾驶人考试合格后能够独立驾车上路,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对复杂条件的能力,“123号令”对小型汽车、大中型客货车的考试项目主要做了调整。
A 科目一考试
科目一考试将原来的考试内容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
“以前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只能靠死记硬背,难以深入理解、掌握并应用。就是应试教育,因此将原科目一中有关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技能、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等知识单列出来,作为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放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崔怀煜介绍说,“以后考试题目中不但有选择、判断题,还会有动画及情景模拟等题型。且将没有对外题库,公安部已经对现有的考试题库进行了修订,并会同交通运输部制定发布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列出培训和考核目标、要点,供培训机构培训教学时使用。”
B 科目二考试
科目二考试中,大中型客货车将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将百米加减挡的考试要求放在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考核,增设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和窄路掉头等考试项目。调整后,场地考试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变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新增的模拟项目主要考核在复杂道路条件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驾驶基本操作要求。如模拟湿滑路,主要考核学员在湿滑路段减速、保持低速挡匀速行驶等方面的基本操作技能。
原来规定小型汽车科目二训练项目共10项,“123号令”则优化了考试项目:一是简化了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要求。二是将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等两个项目调整至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中。三是取消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3个项目。调整后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桩考、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5个项目。
此外,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将用施划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防止考生以标杆为基准点背口诀应试,使考试更贴近现实场景。
C 科目三考试
科目三考试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同时,对于小型汽车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对大中型客货车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考试。另外,还明确了各种车型的考试里程。并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放在科目三考试之后。考试试卷由50道题目组成,题目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满分100分,90分合格。
新推6项便民措施
新规中还推出了6项便民措施。
一是将驾驶证补换证、审验和小型车辆考试均向县级车管所下放。对于具备了相应考试场地、设备、路线和考试员等条件的,也可以直接受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全部科目的考试,以及其他类型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目前,我区玛纳斯县、阿克陶县等县正在建设县级车管所。
二是对驾驶证遗失或损坏的,驾驶人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1日内即可领取到新的驾驶证。此前,车辆管理所办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业务的时限均为3日。
三是放宽申请大型货车驾驶人年龄限制。以前需年满21周岁方可申领,现在年满20周岁便可申领。“现在年满18岁就可参军,两年后就可转业,但未满21岁就无法更换地方驾驶证,此举也是为了方便这部分人群。另外,国际上规定年满20岁就可以驾驶大型货车,因此也可与国际接轨。”崔怀煜说。
四是科目一考试合格以后,车辆管理所将为学员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学员凭此证明参加科目二、科目三的训练和考试,原来规定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2年。为使学员有更充足的时间参加驾驶培训和考试,“123号令”规定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延长至3年。此外,对2013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2013年1月1日后仍然有效的,有效期会自动增加1年,变为3年。
五是可通过互联网及电话远程自助预约驾驶证考试时间。方便学员根据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安排预约考试时间。“需要提醒的是,学员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在预约上考试时间后,一定要告知驾校提前取消原本的考试预约。对没有提前按规定取消预约的,不但会浪费一次预约次数,严重的还会视为没有参加考试。“崔怀煜说。
六是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123号令”规定将在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运车辆纳入营运地管辖,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所有人首先要向营运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并填报包括营运企业、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这些基本信息开展提示服务和日常教育。
在办理备案登记满一年后,可以在营运地直接办理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检验。
需要提醒的是:备案登记制度只适用于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
各种车型考试里程不同
崔怀煜介绍,要考核驾驶人驾驶技能是否合格,必须有一定的考试距离,多数国家的驾驶人考试都有一定的考试量化指标,本次“123号令”就明确了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里程。
新规规定,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
科目二科目三各有5次预约机会
据介绍,为督促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合理利用考试资源,防止出现“以考代训”的现象,“123号令”规定:三个科目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考试。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5次(即:各有10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
崔怀煜说,“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在5次预约限制次数中。“123号令”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包括桩考)仍然有效。2013年1月1日起,三个科目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对2013年1月1日之前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明年1月1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
特别提示
联系方式、地址等发生改变不及时备案将被罚款
目前我区登记在册的所有驾驶人中,只有20%的驾驶人信息是完整、正确的,绝大部分的驾驶人在公安机关登记的信息不是电话错了,就是地址不对……
“123号令”规定,保障驾驶人相关信息的准确真实,规定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30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需要提醒的是,今后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手机短信、邮寄信函等方式向驾驶人发送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等告知信息以及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申报更新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摘自自新疆汽车网 原文地址:http://www.xjauto.net/news/201212/16485_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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