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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失独老人将由政府供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16  浏览次数:129
核心提示: 中广网北京2月1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春节假期今天结束,有一些特殊的家庭却因为永远等不到子女回家而黯然神

       中广网北京2月1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春节假期今天结束,有一些特殊的家庭却因为永远等不到子女回家而黯然神伤,他们被叫做“失独家庭”。人口学家预计,我国失独家庭未来将达到一千万,民政部表示,失独老人将参照三无老人的标准,由政府来供养。
  卫生部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新增失独家庭7.6万个。国家计生委表示,将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扶持。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谈到,民政部将统筹研究相关问题。

  窦玉沛:按照现有的政策法律,如果这个家庭一个孩子,失去了孩子,到老了之后,就应该比照现有的“三无”老人。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说,《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已经关注到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未来居家服务机构将为失独老人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尤其是“长期照护服务”将对失独老人有所倾斜。

  党俊武:首先是解决服务费用来源问题,失独老人的服务费用的来源基本上就应该是国家来承担的。但是长期而言是建立长期照护的保险制度。既包括社会保险也包括商业保险。失独老人不是今天才有,将来可能还会有,长期照护保险应该加快进程。

  在国家建立服务体系的同时,公共管理学家、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丁兆林认为,每个人凝聚成的社会救助体系同样不可或缺。

  丁兆林:这种社会救助体系应该是民间自发的,通过一些非盈利组织的运作,对失独家庭进行心理和经济各方面的安抚,确确实实的服务。这方面国家和企业很难做到,必须由非营利组织在互相竞争中、公开透明地执行。


摘自新疆信息网
新疆商业网信息中心岚海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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