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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食堂不能逼大学生去吃方便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04  浏览次数:356
核心提示: 9月3日关于“高校食堂涨价”的新闻有好几条:《长江商报》消

9月3日关于“高校食堂涨价”的新闻有好几条:《长江商报》消息说,湖北高校食堂饭菜上浮在0.1元-0.5元之间,学校称不调整无法营业;《重庆时报》消息说,大学食堂一份豆芽涨5角,重庆学生每月多支出50元;《新京报》消息说,北京大学未名BBS上出现多篇讨论食堂涨价的帖子,不少学生号召大家去清华的食堂吃饭。

  既然方便面这个如此充满需求弹性的东西都能在发改委等政策部门的监管下遏止了群体涨价的癫狂,眼下,高校食堂的涨价期望怕是比“方便面冲动”更值得我们关注和警惕:一者,基本上老百姓还未必都是靠方便面过日子,但普通大学生日常用餐怕是离不开大学食堂;二者,大学生本身就是个缺乏收入来源的群体,在食堂涨价面前毫无话语权,属于“次级消费者”;三者,高校食堂的任何价格变动其实也涉及到一个最低生活保障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在为数不少的贫困生面前表现得尤为明显。结果无非两个:或者剥夺了大学生改善生活的物质能力,实质性降低了其生活水平;或者逼迫那些本身消费能力不强的大学生靠方便面过日子。

  高校食堂经营成本的上涨,当然是个无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是,这个成本的涨幅未必一定应该带来学生埋单的高价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能忽略了公共财税政策的调节作用,换句话说,有关部门应该在这个问题上有所作为。首先,我们可以采取推行学生食堂免租赁费和补贴水电燃料费等措施,以保证高校食堂的饭菜价格稳定,将食堂经营成本下调以抵消材料成本的压力;其次,高校还应及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用餐专项补贴,减轻涨价对学生的消费压力;第三,积极吸纳学生共同参与学生食堂监督管理,物价部门要高度关注,拟订听证等程序以增加食堂成本核算的透明度,在不得不涨的程序上,让学生消费者拥有对等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涨多少不能由食堂经营方随意定。

  眼下的情况看,强令高校食堂不涨价是有悖市场规律的,我们既不能逼迫着食堂亏本而关门歇业,也不能逼迫着大学生们去吃方便面或者“节食减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对高校食堂“少获取”,对大学生“多给予”,做好这个加减法,是事关大学生的生活质量和能否安心学习的问题。高校食堂,应该是公益大于经济,饭菜价格水平,理应有一个基准线,有一个可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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