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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轻工行办传达学习自治区“十条规定”及实施细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22  来源:网络采集  浏览次数:360
核心提示: 1月16日下午,自治区轻工行办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条规定及其实
       1月16日下午,自治区轻工行办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条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行办党委书记、主任柳奇表示,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提出的自觉加强学习、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加强监督检查等“十条规定”,非常具体,十分务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领导干部将作风建设真正化为实际行动。希望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自治区有关规定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自治区轻工行办将严格按照 “十条规定”和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行办实际,尽快制订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办法,确保将中央、自治区要求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坚决拥护支持“十条规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新疆轻工行业科学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工作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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