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闻在线网11月1日消息:从11月1日起,首府市民每用1立方米水要缴1元垃圾处理费(详见新疆都市报10月31日《垃圾费明起按用水量收》)。报道一刊出,便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众多市民拨打本报新闻热线,询问有关生活垃圾费代收代缴的问题。为此,本报专门就市民提出的问题咨询了乌市市政市容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对这些问题给予解答。
问:是否可以不用缴纳“门前五包费”了?
答:生活垃圾费和“五包费”属于两个不同的费种,“门前五包费”是依据《关于加强市政市容卫生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收取的,主要包括环境、绿化、秩序、市容、公共卫生设施费。垃圾费是指对城市生活垃圾费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因此,市民在缴纳垃圾费的同时还将继续缴纳保洁费。
问:使用自备井的市民该如何缴纳垃圾费?
答:使用自备井的市民也是根据该项标准缴纳垃圾费的。水费收取工作将由水务监察大队负责收取。
问:刷卡买水的用户该如何缴垃圾费?
答:刷卡买水的市民要根据其所购买水的量来缴纳相应的垃圾费。例如市民预买了100立方米的水,就要预缴100元垃圾费。
问:米东区市民应如何缴纳垃圾费?
答:对于原东山区,一直使用乌鲁木齐自来水公司的用户从11月1日起,根据居民用水量来缴纳生活垃圾费。对于一直使用米泉自来水公司的用户将按照其原有的标准来缴纳垃圾费。
问:已经预缴了2008年垃圾费的市民应如何缴纳垃圾费?
答:这种情况业主可以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解决。物业公司可以将已收的费用退还给业主,或在以后缴水费的过程中从中折算。
问:票据是否和以前有所不同?
答:城市供水企业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两费两票、代收代缴不分离的原则,其中垃圾费的票据用地税局专用票据,水费的票用国税票。
票据将严格按照票据管理规定进行指派专人管理,在收费时不得使用其他票据收费或无票据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