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液体石油产品消费税”和提高暴利税起征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税,但近期确成为舆论热点。广东省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接受记者采访时笑言:“显然,暴利税有助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提高毛利率,而消费税如果按照山东那边传出的消息,则有助于推动气态原料的深加工。”
2006年3月26日国家开始正式征收暴利税时,起征点为当时的40美元/桶,2006年至2010年三大石油公司累计上缴石油特别收益金3615亿元,年平均上缴723亿元;当2011年11月起征点调整至55美元/桶后,两大油企2012年总计可少缴纳税费约400亿元。一旦提升到79美元/桶,两大油企或将继续减负高达405亿元。
而新的“液体石油产品消费税”,却被传出或将推迟到2月甚至将会拖后至两会之后开始执行,具体细则亦仍需完善。新政将直接打击调和汽油的市场成本优势。对于一些新型石油产品如煤制油、页岩油等,如果先前有免税政策,那么将延续执行免税;如果没有,则一律征收消费税。”国家出台的相关税收文件提及了工业、企业和个人,并未将商贸公司单独提及,近些年从事油品贸易的商贸企业均处于消费税征收的真空地带,也成了油品避税的主要环节。“消费税新规”始终掩纱半露,政策的不明朗加剧了市场的观望气氛。
企业如何面对新消费税,如何在动荡中求生存,供应销售环节如何紧跟市场变化,如何拓宽采油渠道,终端需求客户如何选择合适且运输方便的油源?等等一系列问题摆在面前。作为契机,生意社特携手世界精炼协会举办以“地炼中国化、合作全球化、内容精细化、模式先进化”为主题的第六届中国地炼市场与发展峰会暨第五届中外油商高峰论坛即将于3月20日-22日浙江舟山隆重召开,围绕以上问题,对各个产业链的实际特点整合会议及会后专家资源对各个产业链的产供销衔接及相关问题进行一站式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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