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落实《贯彻国务院残工委和发改委等十部门关于加快西藏和新疆残疾人事业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多方面部署了未来新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蓝图。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将建立以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为主体的残疾人教育体系。自治区财政设立特殊教育工作专项经费每年10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能力建设。
继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支持普通中小学开展无障碍设施改造,改善办学条件,提高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特教学校辐射带动作用。建立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及资助专项资金。各地财政也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经费,落实特殊教育津贴,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保证特殊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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