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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去年获国家文化产业扶持资金220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9  来源:中国新疆网  作者: 戚亚平 王家乐  浏览次数:140
核心提示: 中新网记者1月8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2012年度扶持文化企业发展成果新闻发布会获悉:去年新疆5家文化企业公共获得国家文化

        中新网记者1月8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2012年度扶持文化企业发展成果新闻发布会获悉:去年新疆5家文化企业公共获得国家文化产业扶持资金达2200万元人民币。

据新疆文化厅介绍,去年,新疆文化企业在争取国家文化产业扶持资金金额方面达到历史新高,文化产业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优化文化产业布局、推动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产业走出去等方面成绩显著——评选命名了首批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充分发挥优秀企业示范带头作用;第六次亮相深圳文博会,交易和签约额收获新高;成立新疆动漫产业联谊会、艺术品交易联谊会和文化创意产业联谊会,在业界搭建起文化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整合了新疆文化产业资源;举办文化产业投融资培训班,有效普及了文化产业与金融等相关知识;首次组团参加北京文博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当日的新闻发布会共举行颁发国家动漫企业认定证书、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授牌仪式、国家和自治区文化产业扶持资金发放仪式等四项活动。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2012年新疆又有四家企业通过国家动漫企业认定,加上2011年已经通过认定的2家,总数增至6家。同时又有两家企业获得“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命名,加上此前获此殊荣的两家,总数增至4家。

新疆文化厅称,根据《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通过国家动漫企业认定的企业,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上可享受减免优惠。此外还可申请认定为重点动漫企业,并可优先享受国家及地方各项财政资金、信贷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获得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企业,通过自身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为壮大新疆市场主体、增强微观活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新疆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据悉,2012年,新疆还有10家企业获得自治区文化产业扶持资金590万元,获扶持资金企业数量实现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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