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高新区(新市区)经发委主任肖永东介绍,2013年,该扶持资金为5000万元,主要由六个专项资金构成,预算中战略新兴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含电子信息产业扶持资金)占30%,小微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占20%,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专项扶持资金占20%,文化创意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占16%,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占4%,民生工业专项扶持资金占10%。针对以上资金的使用,目前高新区(新市区)已成立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领导小组,并出台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对资金的构成和支持方向以及申报条件、支持方式均做出了明确规定,为了使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地拨至到相关企业,办法还明确了专项资金的监管部门以及审核和监督检查部门。
据了解,今后,高新区(新市区)还将会随每年本级财政收入的增加,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的投入进行相应的增加。
一直以来,高新区的特性决定了该区始终是乌鲁木齐市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科技型企业的主要聚集区,目前,高新区(新市区)聚集了乌鲁木齐市80%以上的中小科技型企业。近年来,高新区(新市区)先后多次出台优惠政策给予扶持,不仅打造了全疆最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形成了创业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新疆国家大学科技园、百花村软件园、中亚科技合作园四大专业孵化平台,还对企业的科技研发投入给予政策资金的强有力支持。高新区(新市区)先后设立了创新基金、创业孵化专项资金以及扶持奖励外向型科技企业的专项资金。创新基金截至到2012年底支持项目495个,支持金额7563万元,创业孵化专项资金从2009年起每年由投入300万元增加至600万元,支持项目151个,而扶持奖励外向型科技企业专项资金也从2009年起达到了500万元,有效激活和带动了一大批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创新能力和产品开发能力。
对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扶持在高新区(新市区)同样也表现在对吸引人才的工作重视。据统计,目前,高新区(新市区)针对科技型企业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多达16项,2010年,还专门针对企业科技型人才实施了“十、百、千”人才工程,财政上每年也拿出4000万元作为人才开发基金。同年,高新区被确定为全疆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
岁末年初,高新区(新市区)区委、区政府为了加大扶持区内中小微企业发展除投入巨资设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外,还决定对2011年度获得科技创新奖、知名品牌及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给予113.65万元奖励,对2012年度征集的53个创新基金项目给予996万元的经费支持,对2012年度40个科技计划项目给予1000.86万元的经费支持。
此外,高新区从1992年建区以来,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5.53亿元用于财政扶持奖励和工业企业银行贷款贴息,主要扶持骨干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工业企业银行贷款贴息4000余万元。
高新区(新市区)区委书记邱树华说,此次大投入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是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关于努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特别是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的讲话精神,通过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加大扶持,进一步优化高新区(新市区)产业结构、夯实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实现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的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