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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7月6日前的公积金贷款2013年调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7  浏览次数:188
 

    乌鲁木齐2012年7月6日以前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还款。公积金贷款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利率为4%;贷款五年期以上利率为4.5%。

    12月25日,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12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下调了两次。乌鲁木齐2012年7月6日起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按最新利率执行,但之前已发放的住房贷款将从明年1月起执行,同时调整月还款额。

    据了解,2012年6月8日、7月6日,国家分别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下调。调整后的公积金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最初的4.45%调整为4%;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4.9%调整为4.5%。

    面对即将执行的新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者的月供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以一笔30万元、15年期的公积金房屋贷款为例,调整前按年初4.9%的利率月供为2356元,调整后按最新4.5%利率,月供2294元,每月少还62元。15年可少付12245元的贷款利息。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应按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约定如期归还贷款,连续逾期三期或累计逾期六期,逾期信息将记入个人征信记录,借款人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不予受理。市民可通过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wlmqgjj.com)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

    据了解,2012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计划发放22亿元,截至12月中旬,实际为14347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2.61亿元,完成全年贷款计划1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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