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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交警夜查酒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7  浏览次数:191
 

在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腾飞大厦路口,民警正对身上有酒气的司机进行盘查。

    12月24日起,首府乌鲁木齐交警展开了为期一周的,针对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

    当日22时,新疆都市报记者来到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腾飞大厦路口,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水区交警大队在此专设了酒驾检查点。一辆辆车被示意接受检查。“一旦发现驾驶人身上有酒气,我们会直接送至相关部门进行抽血检测。”民警告诉记者。

    12月25日凌晨1时许,该大队当晚唯一查处的酒司机出现了。一辆红色小轿车驶来,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没想到司机竟加大油门冲过检查点,试图躲避查处,执勤民警见状,立即在前方进行拦截。“我们当时就判断该车肯定有问题,否则不会拒检逃跑,最终在新民东街果品库附近将其拦停,驾驶人马某大约25岁,一下车,我们就闻见他身上有浓重的酒气。”水区交警大队七道湾中队副中队长艾克然木·吾买尔介绍。

    查处过程中,车内副驾驶位上下来一名女子,称是马某妻子。“我们一看是名孕妇,挺着大肚子又哭又闹,阻挠我们执法。”艾克然木·吾买尔表示,马某下车后,坚决不承认自己酒驾。当民警问其为何身上有酒味时,他又声称是自己妻子在驾驶车辆,自己并未开车。“我们立即对马某妻子的驾驶证相关信息进行了查询,发现马某的妻子根本没有驾照。”艾克然木·吾买尔说,经过吹气酒精检测仪测试,马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57毫克,属于饮酒驾驶。

    水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孙幸军介绍,“近期,根据往年情况来看,年底聚会、娱乐等活动都相对频繁,夜间出行也有所增多,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极易反弹。为提前做好预防工作,水区交警大队抽出30名警力,成立了若干个夜检小组,在本周内不定时、不定点地对水区辖区的餐饮、娱乐场所、商圈,以及主要路口、路段设岗,针对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集中夜检行动。当晚,水区交警大队分别在西虹东路腾飞大厦路口、南湖路电信公司路口、新民路(苏商酒店处)设立三处固定检查岗,另外还派出几路巡逻组,在辖区路段进行巡逻夜检,共查处饮酒驾驶违法行为3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1起,其他违法行为103起。

    在此,交警部门特别提示广大司机朋友,如果遇到雾雪天气,请对自己的车辆提前做好检查工作,比如灯光、轮胎等是否安全。另外,冬季行人穿着较厚,且衣服颜色深,在夜间驾驶时,一定要注意避让行人。2013年1月1日即将实行的123号令,将对饮酒驾驶违法行为也加重处罚力度,因此,驾驶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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