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的10年间,我国资本市场历经多重困难与挑战,不断推进制度改革,实现了历史性的转折。2011年10月郭树清上任中国证监会主席以来,资本市场掀起新一轮改革热潮。
笔者认为,资本市场过去10年的发展之路,可以用四句话来概括,即纠正了偏差,夯实了基础,推进了改革,壮大了市场。
第一,纠正了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形成了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强大共识。这为资本市场建立长远发展机制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在历经2001年有关股市发展道路的争论之后,各方面充分意识到,正确评价我国资本市场的历史、积极发展资本市场,对于整个国民经济大局具有重要作用;搁置无谓的争论,把精力集中到发展市场上,已成为主流共识。在2002年2月举行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明确提出,“证券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重要,规范和发展证券市场的方针不会改变。稳定是发展的基础。要通过加强监管、规范秩序,促进证券市场更好地发展”。据笔者所知,“日益重要”中的“日益”二字,是中央领导亲自加上去的。在阐述监管与发展的关系时,中央领导同志指出,“监管是为了更好地发展,也只有在发展的基础上才能搞好监管。加强金融监管的目的,是建立规范的金融市场秩序,保证金融安全运行。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 推动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整体方略,阐述了正确处理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关系的原则,为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扫清了理论认识上的障碍。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积极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扩大直接融资”。
发展共识的凝聚,最终体现在行动上:2002年12月,第五任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一上任,即展开多层面的密集调研,把摸清底数作为第一要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中国证监会把“加强市场基础性建设,调整市场政策,恢复市场信心”作为工作方针。
2004年1月31日,被称为“国九条”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这份重要文件不仅肯定了资本市场及其参与者的历史贡献,从战略高度对资本市场给与明确定位,更从改革的具体操作层面做出了规划部署。
此后,围绕贯彻落实“国九条”提出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资本市场掀起了一轮持续的务实新风。过去一度出现的“盲目接轨”、“运动式监管”、“照搬照抄”等做法遭到摒弃,“和风细雨”监管风格受到普遍认同。
资本市场发展取得新共识的另一个突出体现是,对外开放的思路也更加清晰,即必须始终坚持走符合中国国情、市情的开放道路。面对日益复杂的外部经济金融环境,要坚持以我为主、互利共赢,不跟风、不怕压,依照我国整体对外开放政策和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统一安排,适度把握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时机、节奏和力度。
第二,夯实了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各市场主体之间呈现互为矛盾统一的全新局面。
一是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2005年1月,国务院批转《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2007年初至2009年底,证监会又开展了为期3年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完善并购重组制度体系,创新并购重组手段和方式。上市公司质量显著提高,系统性风险得以化解。大批规模大、盈利能力强的企业成为市场的骨干力量,各行业的龙头企业基本都已上市,上市公司正在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我国主要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基本都实现了改制上市。
二是提高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的治理水平。2004年8月至2007年8月,监管部门推动开展了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专项战役。平稳处置了31家高风险证券公司,彻底纠正了证券公司挪保、委托理财等违法违规行为,化解了长期积累的系统性风险,初步建立了证券公司市场退出和投资者保护的长效机制。
10年来,经过多方努力,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程度也显著提高。
三是按照市场化原则完善相关机制。针对市场发展实际加强市场基础建设,及时完善大宗交易平台,规范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行为,推动上市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鼓励增持或回购上市公司股份,积极协调优化市场税收环境。
四是法制建设和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人大出台了《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了《公司法》、《证券法》,出台《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七)》。国务院颁布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行政法规,同时系统梳理、整合、以及颁布与之衔接的各类配套规则。10年来,新立和修订的有关规章制度达现行市场制度规则的87%,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内的较为完善的资本市场法制体系已经初步构建。
在此基础上,执法机制和效率也显著提高。
第三,稳步推进了市场化改革,资本市场体系、结构和机制更加健全。
在“国九条”的指导下,2005年4月2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至2011年9月底,1306家公司完成股改,占1319家应股改公司的99%。
股权分置改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党中央国务院多年来想解决的大事。2007年,沪深股市进入“后股改”时代,相关市场制度变革进一步展开。
一是引导和鼓励机构投资者发展。大力支持基金业创新发展,鼓励基金公司走多元化道路;2006年以后,开放式基金取代封闭式基金成为市场主流,基金产品日益丰富。积极做好QFII试点工作。积极吸引长期资金入市,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成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2007年6月,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建立.
二是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2001年我国股票发行开始实施核准制,迈出了由行政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的关键一步。从2003年起,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新股改革措施:推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提高发行审核工作透明度;取消股票发行价格核准制,推行市场询价制度。
2006年开始,对全流通模式下的新股发行制度进行了全面安排,包括大型企业境内外同时发行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超额配售选择权等制度安排。我国公司估值体系与国际标准趋于一致,股票市值、市盈率等指标逐步成为资产定价、股权转让、企业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2009年6月,证监会启动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完善询价和申购机制,优化网上发行制度安排,重视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意愿,加强风险揭示,同时取消了对新股定价的窗口指导。2010年10月推出了第二阶段改革措施。
2010年3月31日,经国务院同意,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启动。2010年4月16日,股指期货合约正式上市交易。
三是完善市场体系和层次。大力发展主板市场,推动大盘蓝筹公司发行上市;2004年5月正式设立中小企业板;拓展代办股份转让系统,2006年1月正式启动中关村科技园区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2009年10月30日,开通了创业板市场;2006年9月成立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010年4月16日股指期货正式推出。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也取得长足进展。
2011年10月29日,郭树清任第六届证监会主席。他上任之后,充分肯定证监会过去9年的工作,同时掀起了资本市场新一轮改革热潮,具体措施是:进一步改革新股发行制度,完善退市制度,改革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大幅降低市场费用,加快推进场外市场建设,推进债券市场规范发展,主动做好长期资金的衔接和服务工作,鼓励和支持市场机构创新发展,大幅提升市场法制和诚信水平,积极稳妥推进市场对外开放。
从尚福林到郭树清,中国证监会推出的政策措施贯彻了“国九条”精神,并且适应了市场新阶段的要求,受到公众欢迎。目前政策效果正逐步显现,市场的价格结构、融资结构等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的态势不断巩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明显提升。
第四,壮大了资本市场的规模,目前中国上市公司市值已跃居全球第三位,商品期货交易规模居世界前列。
毫无疑问,我国资本市场已经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市场。截至2012年9月底,沪深股市总市值达到21.32万亿元,流通市值16.5万亿元,分别相当于2002年的8.56倍和23.57倍,市值排名由2002年的全球第13位跃居第3位,成为近年来发展最快的新兴国家市场之一。至10月底,我国上市公司已达2493家,各行业中绝大多数骨干企业都已上市。截至2012年6月30日,112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为1.62万亿元;截至9月底,已有21家证券公司上市,总资产近8000亿元。截至9月底,基金公司70家,基金净值2.47万亿元;投资者股票账户开户数1.67亿户,有效帐户1.39亿户。
党的十至2011年底,我国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位居世界第三;至2012年6月底,全国债券市场托管量达到23万亿元。目前除原油外,国际市场主要商品期货品种基本都已在我国上市交易,交易总规模名列世界前茅。今年1至9月,全国期货市场成交金额达119.59万亿元,其中股指期货为50.94万亿元,商品期货为68.65万亿元。
总体看来,过去10年间,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实现了从形式到内容、从规模到结构,从市场实体到发展思想的巨大跨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资本市场应当在提升话语权、强化定价权上多做努力,加快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
展望未来,经过10到15年的努力,我们一定能够逐步建成一个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体系结构合理、运行机制完善、功能充分发挥的国际一流的资本市场,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