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国家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兴边富民行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兴边富民行动的平台作用,不断加大对边境地区的支持力度,全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健康发展。一是资金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国家民委、财政部密切配合,大幅增加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2011、2012两年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安排兴边富民补助资金达24.2亿元,超过前10年的总和。国家发改委新增设了兴边富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投资额逐年增长,今年比上年增长60%,用于支持《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中提出的群众迫切需要而其他资金渠道又无法解决的村寨便民工程、通自然屯路和乡镇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二是项目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国家发改委通过编制实施 “十二五”有关规划,结合游牧民定居、农村危房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行业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工作,对边境地区给予重点支持。科技部依托星火计划、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促进科技要素向边境地区集聚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环保部划定边境地区为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将边境地区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地区划定为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水利部在水利改革发展规划和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一系列水利规划中,均对边境地区水利项目予以倾斜。广电总局将边境地区作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程等公共文化重点工程的重点建设区域。
三是政策倾斜力度不断加大。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扶持边境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并出台一系列差别化、个性化的产业政策,有序引导边境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导边境地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城乡低保范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一步提高边境一线贫困户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今年户均补助较其他地区高33%。
四是和谐边境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国家民委以增进民族团结、共建和谐边疆为目标,指导边境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并支持工作经费近2000万元,扎实推进陆地边境县、边境团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社区)、乡镇、县市创建。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大力实施爱民固边战略,积极构建警民鱼水关系,创造性地推出了民警兼任村官(党支部副书记)的举措,有效发挥了边境村(居)党支部团结各族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