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此次招生对象分为学制4年普通高考考生300名和学制2年的自治区高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200名,其中汉语言类占40%,民考汉(含双语班)占40%,民语言占20%。培养任务将由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工程学院以及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4所本科高校承担。
在招收的200名高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中,150名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职业大学等3所高等职业学院与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试点高职升本直通培养,采用“1+1”模式培养,其余50名采用普通高职升本模式,由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培养。
师资班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时,须与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后,方可注册,且入校后不能转学和转专业。拒签定向协议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师资班考生在校学习期间,还可同时申请享受其他国家、自治区及高校设立的奖、助学金政策。在培养过程中,将实行“过程淘汰”制度,对培养过程中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将予以劝退。
师资班学生在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后,可取得相应专业的本科学位和毕业证书。直接按协议的要求,应急补充到师资紧缺的各中等职业学校任教,其档案由培养院校直接迁转至任教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履行任教协议,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所在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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