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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热议“开瓶费”和“一次性消毒餐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07  来源:天山网  作者:徐洁  浏览次数:665
核心提示:从本月起,重庆市餐饮企业开始取消开瓶费、茶位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收费项目。承诺取消的收费,不会转嫁到菜价上,也不会用新增收费名目来替换
     自己带酒自己喝,饭馆凭什么“禁止”?又有什么资格收“开瓶费”?

     3月6日,乌鲁木齐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召集消费者代表、餐饮企业代表、法律工作者代表、多家媒体座谈。其中,收取“开瓶费”和“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用”成为讨论焦点。

     乌鲁木齐工商局消保处处长、消协秘书长韩晓军介绍说,此前首府曾禁止收取开瓶费,于是很多酒店将此改称为服务费。

     据了解,目前即使酒店收取以服务费用为名的开瓶费,可是在酒店大厅等显著位置却看不到相关提示。只有在点餐的食谱最后一页,以极小的字体写道:到本店消费自带酒水的,将收取一定的酒水服务费。

     乌鲁木齐饭店行业协会一位代表表示,顾客自带酒水消费后,服务员要斟酒、洗杯子等,这都需要耗费一些时间和精力。另外目前酒店业的利润已经很低了,使用酒具也会有一定磨损,适当收取服务费用是应该的,但是不应该太高。目前该行业协会也正在想办法对此规范。

     某餐饮企业负责人表示:“自带酒水收取的是服务费,而不是‘开瓶费’。消费者能否自带酒水和企业对自带酒水是否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属于市场和企业行为,由双方协商解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应同时包括餐饮企业对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的选择,而自愿接受或选择性消费。”

      座谈会上,一位消费者表示,如果酒店因为顾客自带酒水没有赚到酒水钱,因此就以酒具磨损、服务员服务等理由收取开瓶费,把这部分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是不应该的。

     多位消费者表示,餐饮企业应以提高服务,提升饭菜质量为发展根本,而不应该通过收取服务费来提高收益。

     现场一位律师代表表示,乌鲁木齐工商局于2005年率先在全国出台规定:禁止“谢绝自带酒水”。此禁令一出,消费者都拍手叫好。现在在消费者自带酒水的情况下,酒店收取开瓶费,是没有依据的。

     另外,在座谈会上,针对就餐时,餐饮企业强制消费者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而拒绝提供免费的、且消毒的餐具的话题,大家的意见基本一致,认为餐饮企业不能拒绝为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的、免费的消毒餐具,不能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

     韩晓军表示,消费者有一定的选择权,依据《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这是适用于一次性消毒餐具和开瓶费的相关规定。违反相关规定的,政府相关部门将会进行处罚。

     记者了解到,从本月起,重庆市餐饮企业开始取消开瓶费、茶位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收费项目。承诺取消的收费,不会转嫁到菜价上,也不会用新增收费名目来替换。

                                                      新疆商业网信息中心编辑:雨幕 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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