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我区地膜覆盖面积年均3500万亩(地方)左右,常年种植棉花的耕层中平均残膜量已达17.91公斤/亩,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5倍。地膜在自然条件下很难降解,在土壤中可以残存长达400年。不仅会使土壤环境恶化、影响作物生长发育、影响凝集作业质量,还会污染农业农村环境。
为了源头有效控制地膜污染,进一步做好农田“白色污染”治理工作,新疆制定完善农田地膜生产新标准,并就地膜生产、销售、使用设定临时许可证制度,严禁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08㎜的地膜。地膜生产标准的更改增加了地膜销售价格,为了引导农民使用新标准地膜,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自治区对农民购置0.008㎜以上地膜将给予相应补贴。
同时,废旧地膜资源化利用是新疆实现循环农业的重要环节,农田“白色污染”治理工作要建立起长效机制,走资源化利用的道路;继续开展农田废旧地膜污染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加强科技攻关,扩大新技术推广。
目前,由于新疆大部分农民经济基础薄弱,为降低生产成本,地膜的销售市场仍不够规范,增加了企业回收成本。北疆一些地区采用机械回收地膜,回收率一般为50%---60%左右,南疆机械回收所占比重较低,回收率仅为30%。
据了解,目前为减少废弃地膜污染程度,新疆组织调查污染现状,大规模开展农田地膜试验,还建立了农田废旧地膜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
新疆商业网信息中心编辑:雨幕 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