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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在全疆率先取消转诊转院限制28万城镇职工居民异地就医不再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02  来源:天山网  作者:李春玲  浏览次数:860
核心提示:和田地区继2010年由财政出资为全地区参保农民购买商业保险之后,今年计划将全地区城镇参保职工和居民也纳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范畴。“职工每人每年只需掏15元,居民个人缴纳部分由财政埋单。最高赔付金额可达5万元。相关保险公司已经同意,这几天我们就要开会敲定此事。”
            不妨做这样一个比喻:有人天天在家门口的餐馆吃饭,有一天他想换换口味,到其他地方餐馆吃了一顿,没想到却需要家门口那家餐馆的大师傅签字。这种情况谁能容忍?

  和田地区28万城镇职工、居民,以往生病后在转诊转院方面就面临这样一个现实制约:除非你想自己掏腰包,否则没有当地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在转诊转院证明上签字,你哪儿都别想去。

  “三级医疗机构逐级转诊转院的做法已经实行多年,增加了和田地区参保职工、居民经济负担——比如下一级医院做的身体检查,到了上一级医院还得重新再来。”和田地区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伟宣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谈道,和田地区医疗资源相对薄弱,逐级转诊转院的做法限制了当地患者对医院的选择权,给患者造成痛苦。

  今年1月,和田行署经过深入调研,急群众所急,在全疆率先取消了转诊转院限制。全地区28.1万城镇参保职工和居民,只需到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便可到和田以外的国内任何一个城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社保经办机构接到职工、居民备案申请,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手续。一日内未办结的,视为完成备案。”2月26日,记者在和田行署今年1月13日下发的《关于转发〈和田地区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看到上述条款。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和田地区继2010年由财政出资为全地区参保农民购买商业保险之后,今年计划将全地区城镇参保职工和居民也纳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范畴。“职工每人每年只需掏15元,居民个人缴纳部分由财政埋单。最高赔付金额可达5万元。相关保险公司已经同意,这几天我们就要开会敲定此事。”刘伟宣告诉记者。

                                                             新疆商业网信息中心编辑:雨幕 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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