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并公布了2011年十大消费投诉热点。
今年“3·15”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期间,我区将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大家看”“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服务、“消费维权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鼓励和动员全社会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使“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改善我区的消费环境。
据介绍,2011年全疆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申)诉、举报信息277490件,日均受理760件。其中,咨询240148件,投(申)诉31109件,举报6233件,办结37316件,办结率99.9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74.15万元。消费环境。
2011年十大消费投(申)诉热点是:
一、服装鞋帽类3231件,占10.39%,数量同比下降9.45%,但仍居投(申)诉之首。投(申)诉问题集中在商品质量和服务上,主要是:服装开线、抽丝、褪色,鞋子断底、断帮等;不履行“三包”服务,不提供购货凭证。
二、家用电器类3049件,占9.80%,数量同比上升24.70%,位居第二。投(申)诉问题仍集中在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主要表现在:服务不及时或不提供服务;商品故障不断并多次维修;不按时送货,不给予家电下乡优惠补贴等。
三、通讯产品类2990件,占9.61%,数量同比下降22.34%。投(申)诉问题集中在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主要表现在:水货机、翻新机、高仿机充当正品出售,手机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蒙骗消费者;手机功能与说明书不符;不如实记录维修故障,不提供维修记录,手机维修不提供备用机等。
四、交通工具类2575件,占8.28%,虽仍居第四,但数量同比上升44.26%。投(申)诉问题主要集中在:不提供合格证或提供无效合格证,导致购买的车辆上不了牌照;不提供汽车补贴;汽车多次维修,不能退车;以汽车未在4S店养护为由拒绝“三包”等。
五、通讯服务类1970件,占6.33%,数量同比上升12.44%。主要问题是:通讯信号不好;收费单据项目不明确,话单查询项目不全;擅自或默认开通增值业务,单方中止用户套餐,私自调整资费;宽带服务与承诺不符;固定电话线路故障多发等。
六、家居用品类1669件,占5.37%,数量同比上升18.45%。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问题严重,如“三无”产品,有害物质超标等;安装服务不到位,家具售后维修服务不规范;不履行合同约定,如送货不及时,不按约定的型号发货,赠品打折扣等;票据不规范;产品说明书与产品不符。
七、快递服务类1460件,占4.69%,数量同比上升56.99%。投(申)诉问题主要集中在服务质量,具体表现有:服务态度不好,包裹丢失、毁损较多,且赔偿难度大;实际收费与票据注明不符。
八、农资用品类1097件,占3.53%,数量同比上升21.75%。主要问题是:虚假标注农资功效,夸大化肥、农药功效和种子成活率、抗病性等;未取得相关证照,擅自从事农资经营活动;非法牟利,销售劣质产品;不兑现农机补贴等。
九、餐饮和住宿服务类941件,占3.02%,数量同比上升11.10%。主要问题是:预订酒店住房与实际提供不符;就餐时未告知消费者收取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账单与实际不符或多收取费用等。
十、食品类890件,占2.86%,数量同比下降11.88%。主要问题是:销售过期、变质食品,预包装食品内有异物;缺斤短两,标价与实际收取价格不一致;假冒伪劣、“三无”产品、私自加工的食品仍在销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