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末新疆将完成150万户安居富民房建设
3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自治区专门制订了《关于全面推进自治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安居富民工程目标任务:2011~2015年,每年新建和改扩建30万户安居富民房,到“十二五”末,全面完成150万户安居富民房建设任务。
目前自治区部分农民仍居住在低矮破旧的房屋,难以遮风避雨、抵御严寒,又地处地震多发地带,房屋易倒塌,生活比较困苦。安居富民工程首先解决居住在危房以及不抗震农房和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问题。把安居与富民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种养业、农家乐等产业。建筑面积应根据农户宅基地大小、家庭人口、经济条件和生活习惯合理确定,原则上每户不低于80平方米。
为确保建设任务落实到位,自治区安居富民办从1月初就督促各地州开展备工备料工作。截至目前,各地州已储备钢材32.4万余吨、水泥272.2万余吨、红砖96.4亿余块。预计3月底全区安居富民工程即可开工建设。
据了解,实施安居富民工程要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农户自主选择。另外还要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配套、安全适用的原则。
安居富民房建设应针对农户现有住房状况,合理选择改扩建、原址重建和异地新建等不同建设方式。
各地对原址重建或利用荒地集中连片建设的安居富民房,可适当扩大宅基地面积;对农户采伐自种林木用于安居房建设的,优先安排采伐指标,保证农民建房所需木材;无偿提供不同结构、不同类型、不同样式的农村安居房设计图纸。
自去年11月25日至27日举办全区2012年度安居富民工程政策标准培训以来,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各类培训工作。截至目前,自治区各地已培训管理人员、农村工匠、建房农户共计24.85万人次。
去年,自治区有30万户120多万农牧民喜迁新居,1.46万户残疾人纳入安居富民工程。
新疆商业网信息中心编辑:雨幕 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