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严查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立案结案数量明显提高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获悉:2011年新疆共查处统计违法行为1094起,其中立案865起,结案829起,立案和结案数量较2010年均有明显提高。
为确保统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去年,全区统计机构加大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通过建立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制度和通报制度以及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在年度考评中的权重,有力地调动了各地直接办案的工作积极性,严厉查处了一批统计违法行为。
2010年新修订的《统计法》把迟报统计资料和未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作为一种新的统计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我区有重点地加强了对迟报统计资料的查处力度,全年共查办迟报统计资料和未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案件632起,占结案总数的七成以上。
在案件的查处上,统计部门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对514家单位给予警告,对118家单位处以13.55万元的罚款,对197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各大新闻媒体曝光57起违法行为。
今年,新疆统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以改善统计工作环境,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扩大统计法的影响力与威慑力。
新疆商业网信息中心编辑:雨幕 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