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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将选派20名俄语翻译工作人员赴俄培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27  来源:天山网  作者:王树勤  浏览次数:520
核心提示:为提高新疆从事科技与经贸工作人员的俄语水平,促进新疆与俄罗斯联邦及其他周边国家科技、经贸的合作与交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决定选派20名从事俄语翻译工作的人员赴俄罗斯联邦西伯利亚联邦区进行为期一年的俄语强化培训。

新疆将选派20名俄语翻译工作人员赴俄培训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科技厅了解到,为提高新疆从事科技与经贸工作人员的俄语水平,促进新疆与俄罗斯联邦及其他周边国家科技、经贸的合作与交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决定选派20名从事俄语翻译工作的人员赴俄罗斯联邦西伯利亚联邦区进行为期一年的俄语强化培训。

    记者了解到,本次培训对象为,35岁以下有较高的俄语听、说、读、写能力和水平,本科以上学历,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在自治区内各行业从事俄语翻译工作的人员(科技、经贸部门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同时,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有学成回国为自治区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到俄罗斯联邦西伯利亚联邦区进行为期一年的紧张学习生活。

    培训人员选拔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签约派出”的原则进行。面向全疆范围内受理申报材料,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后,报自治区科技厅对外合作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将参加于2012年3月初组织的俄语水平测试,包括笔试和口试两部分。最后由有关专家组成综合评审小组,对俄语选拔测试合格人员根据其学历、专业、工作业绩、职称以及合作前景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最终赴俄培训的人员名单。

    在俄培训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0日,培训学校为俄罗斯联邦阿尔泰边疆区阿尔泰国立技术大学留学生系。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者,由培训方颁发结业证书。学员在国外的学费、往返国际旅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等等均由自治区科技厅负担;此外,学员在国外的伙食费、交通费、通讯费、书籍资料费按一定的标准由自治区科技厅按季度发给个人;在选派的学员派出学习期间,其在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待遇等不变。

 

    如您有意愿可于3月9日前到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号附8号递交申请材料,邮政编码:830011,电话:(0991)3844304, 传真:(0991)3844304,外地申请者可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申请材料的受理截至时间以2012年2月29日之前寄达受理单位为准。报名表格可以到新疆科技厅网站(http://www.xjkjt.gov.cn/)通知通告栏下载。

                                                             新疆商业网信息中心编辑:雨幕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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