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下一步全区将推广阿克苏地区谈判机制建立的先进经验。
据了解,过去阿克苏地区参保的特慢病人员,一般是在零售药店购药,或到几家药价比较便宜的医院购药然后报销,但随着医疗制度的改革,慢性病患者须在定点医院就诊,医院就有了药价的决定权,可能导致药价虚高问题出现,增加特慢病人的负担。
2010年8月开始,阿克苏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始尝试着就特慢病门诊用药价格让利的问题,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展开谈判工作,谈判原则是将特慢病种的药品价格在原售价的基础上下浮5%,愿意让利谈判成功的医院,才确定为定点医院,并进行验收。经多次和地区多家医疗单位逐个进行谈判协商,阿克苏地区逐步建立起了地区特殊慢性病结算网络平台。
今年4月19日,阿克苏地区下发了《关于调整阿克苏地区城镇职工、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结算方式的通知》,明确5月1日起该地区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结算方式发生改变,无须患者跑腿报销,由社保部门和医院直接结算,随着结算药价便宜5%,患者自付部分药费也下浮5%,妥善地解决了部分长期慢性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截至今年11月,已有3711名参加特慢病医保的患者受惠于此项措施,与谈判前相比,为患者节省的购药开支总计达18.27万元,而今后,阿克苏地区将有6000名特慢病患者享受这一惠民措施。阿克苏地区也通过这一举措,取得了双赢,一方面在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同时也减少了医保基金支付的压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王宗凡曾在《中国社会保障》杂志撰文介绍我国的医疗保险谈判这一新生事物。他认为,医疗保险地区以上更高层次的谈判是必要的,就药品谈判来看,对于部分垄断生产的贵重药品、昂贵医用材料,地方性医保经办机构难以形成与实力强大的药品企业对等的谈判实力,可选择在全国或省一级的层次进行联合谈判,以增强谈判实力,争取更好的价格优惠。将来,在实行省级统筹、省级基金调剂甚至全国基金调剂的时候,进行省级和全国层面的框架性谈判并达成框架性协议也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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