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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养老政策放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27  来源:亚心网  浏览次数:932
核心提示:12月26日,记者从新疆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保险科了解到,根据兵团统一部署,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养老社会统筹工作将于12月31日截止。另外,2011年12月31日前迁往内地的“五七工”、“家属工”今后也可以参保了。
          12月26日,记者从新疆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保险科了解到,根据兵团统一部署,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养老社会统筹工作将于12月31日截止。另外,2011年12月31日前迁往内地的“五七工”、“家属工”今后也可以参保了。

    今年农八师石河子市“五七工”、“家属工”参保范围包括两类人群:一类是以2011年12月31日为界,在此之前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以后户籍迁往内地的,由其出具在户籍地未参保的相关证明后,由原工作地受理参保缴费,核发待遇;另一类是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未达到退休年龄时户籍迁往内地的,由本人申请,经核准后,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受理参保缴费,核发待遇。

    按照规定,农八师石河子市凡是符合条件的“五七工”、“家属工”都可以到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然后由社区街道办进行审核,再报农八师石河子市劳动局审批。符合条件的五七工、家属工,一次性补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自其缴清费用的次月起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五七工”是指上世纪60至70年代在省内国有企业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人员;“家属工”是指上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末从事上述工作的人员。

                                                                        新疆商业网信息中心采集:语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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