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市民袁女士告诉记者,几天前,她浏览网页时抵挡不住购物网站高额返券的优惠,在一家购物网站参与了“满百送百”活动,但当她看清楚优惠券的使用规则后,却傻了眼。她买了200元的东西,应当获得200元优惠券,但要想真正获得这200元优惠,她还需要另外消费800元。
原来,购物网站所赠送的购物券共分为4张,每张50元,如果袁女士要使用50元的优惠券,必须先在该网站买200元的商品,那使用四张优惠券就要购买800元的商品,且所购商品必须是图书、音乐、影视等。
目前,网购盛行,但网民在购物的时候应当谨慎。库尔勒市工商局团结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网络虚拟购物,非直观性决定了网购缺乏明确的凭证与记录,给消费保障带来困惑,按照相关规定,如果网购发生纠纷那么该由经营者的网站所在地工商部门处理。因此,网民一定要仔细查看优惠券消费的规则和细节,切勿掉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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