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10年来,新疆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加强语言文字法制建设,积极推进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进程,积极开展各民族干部群众 “双语”学习工作和民族语文翻译工作,变化变革,创新发展,有力促进了自治区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为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了和谐的语言文字环境。
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4个先进地州、10个先进县(市)、15个先进集体和52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会议还颁发了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和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牌匾。
新疆商业网信息中心采集: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