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处了解到,12月10日16时,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处乌站货场公安派出所民警在对进入货场正在卸车的货物进行检查时,民警徐新生、崔辉武检查到货场一站台中部时,看到了两件无任何标识的纸箱。
两位民警立即查看货物清单,清单显示为药品,价值达94800元。在填写了查验手续后,民警依法进行了开箱检查,发现两个纸箱内装有品名为心康源胶囊(辅酶Q10软胶囊)的药品共计60盒。
凭多年的查缉工作经验,民警初步判断该药品有问题,在将该药品带回公安派出所后,他们迅速与乌鲁木齐市药监局和质量监督局联系。
经专业部门鉴定,这60盒药品为假冒伪劣药品。
按照提货人地址,民警在距乌鲁木齐近千公里的新疆某县,找到了经营个体药店的提货人单某。
经过对单某的细致询问,单某交代,他今年11月11日在网上看到一家名为西安南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站,发现该公司出售的品名为“心康源胶囊”的药品价格要比从自治区医药公司购买的同一品名药品便宜。
在网上经过讨价还价后,单某就购买了60盒,并预付了10000元订金,由对方公司通过专列托运至乌站货场。单某还承认,自己在收到药品后就准备销售。
目前,假冒伪劣药品已被没收,案件还在审理中。
新疆商业网信息中心采集: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