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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市:拆迁遇阻 只为“0.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2-13  来源:天山网  作者:实习生李广兴  浏览次数:1020
核心提示:“发商说拆房就拆房,还停了暖气、电、水,逼我们签协议。”12月12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社区居民向新疆都市报反映。
      “开发商说拆房就拆房,还停了暖气、电、水,逼我们签协议。”12月12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社区居民向新疆都市报反映。

 当日,新疆都市报记者来到现场,看到马路背后是崭新的小高层公寓,马路旁边是被拆迁了一半的楼房。在这栋楼的一侧,有一间小房子,记者走进去,3个老人和3个年轻人正围着炉子取暖。

为什么不愿签署协议?一位名叫王月萍的女士说,开发商新疆汇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营业执照,不经居民同意就开始拆迁。

 一旁的一位老人说:“我们希望按1:1.5比例补偿,房屋面积超过上限的部分也能按内部价购买。”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270户居民中已有240多户居民签署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对此,太原路社区工作人员冯云芝给记者出示了政府部门的和新市区政府的文件后说,这次拆迁是根据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进行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为了给住户减少负担,他们社区和新市区政府还专门和银行商定,居民贷款购买超过安置标准的面积房屋5年内不收取任何利息,但部分居民仍然不同意。

至于为何停了天然气,冯云芝带记者来到现场,在烂尾楼附近可以闻到浓浓的天然气味,因连续发生多起天然气泄漏事件,不得不停了天然气。

开发商新疆汇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秦岭给记者出示了营业执照和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小组的文件,该文件明确提到关于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实行拆一还一的原则,进行产权置换,对困难家庭给予政策倾斜。文件中安置用房户型原则上分为50平方米、60平方米、75平方米、90平方米四个户型。考虑到居民家的实际人口,公司按1:1.4补偿,每增加一口人房屋面积增加10平方米,上限为90平方米,不超上限的面积按内部价购买,面积超出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同时,秦岭向记者介绍了北辰公寓二期搬迁过渡费及补偿奖励明细表,一次性发放搬家费500元,小煤房补偿1200元,6个月过渡费每户每月500元,一次性在规定时间内搬走的奖励4000元。除此之外,开发商还将有优惠政策,在天然气改造工程上每户在先前房屋交过的1270元基础上,无论现在费用多少其余费用都由开发商出,在物业费上每户按照最低0.8元收取,超过部分均由开发商出,同是还给每户赠送装修费4100元以及智能电表、热卡表1500元。

秦岭说,所有拆迁工作都是在居民搬离的情况下展开的,也就是搬走一家拆除一家。由于居民家中的暖气包和防盗门是居民自己更新的物件,搬走时要带走这些私人物品,这样一来拆除了暖气包,整个供暖系统被破坏,热力公司不得不停暖。

新市区政府棚改办主任周传江说,先前北辰公寓片区是四建的职工区,都是平房,为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将四建的职工住宅区划分为棚户区,开发商在市政府拆一补一的原则上按1:1.4比例补偿。有些居民由于家中人口众多,想要更大的房屋,要求超过上限面积的部分也按内部价购买,双方没达成一致意见,于是产生了个别住户不愿搬走的情况。

                                                       新疆商业网信息中心采辑: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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