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1月起,乌鲁木齐县7.8万农牧民参加了新农保,其中,9039位60岁以上农牧民领到了基础养老金。
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党立新介绍,截至今年11月底,全区已有430.59万农牧民参加了新农保,其中,82万农牧民已开始享受待遇,领到基础养老金。
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新农保列为“民生建设年”的重点民生工程之一,全区各地、各试点县(市)将新农保工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一把手”工程。县(市)、乡(镇)、村层层签订责任状,普遍采取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办法,让新农保惠民政策入乡入村入户。
在保基本的前提下,自治区规定不同地区的养老待遇水平可以有所不同。在缴费档次上充分考虑了全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因素,个人年缴费标准设为100元—1000元10个档次,给不同收入水平的农牧民较大的缴费选择空间。在地方财政缴费补贴上也考虑到与自治区总体经济发展相适应,政府给16岁—59岁参保人缴费补贴最低标准为50元/人·年,自治区财政对南疆三地州和边境县、贫困县给予全额补助,对其他县(市)给予60%的补助,试点县(市)还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此外,新农保政策对特殊群体给予补贴。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试点县(市)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目前,全区92个试点县(市)已全部落实了对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代缴政策。对领取计划生育“双证”家庭,普遍采取了增加缴费补贴和提高养老金标准的方法给予补贴。此外,对村干部缴费也给予了补贴。
据悉,2009年12月,自治区正式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首批13个县市纳入全国试点范围。2010年,按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国家将全区边境县、贫困县以及南疆三地州共43个县市纳入了全国第二批试点范围。2011年,国家进一步加大对自治区新农保工作的支持力度,将其余36个县市作为第三批全部纳入国家试点范围。至此,自治区比全国其他省区市提前一年实现了新农保制度全覆盖。
党立新说,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在坚持自愿的条件下,争取做到应保尽保,引导有缴费能力的参保人逐步提高缴费档次。
新疆商业网信息中心采辑:苗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