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山西讯 10月19日上午,卫生部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医院因使用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茵栀黄注射液(批号为071001)后,有4名新生儿发生不良反应,其中1名出生9天的新生儿于10月11日死亡。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茵栀黄注射液26万支,已全部销往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山东、云南、陕西和宁夏共8省区。卫生部要求各地立即停止该批号茵栀黄注射液的临床使用。
昨日,山西商报记者致电山西太行药业获知,目前该药业公司已经通过其网站显要处对该事件首度做出回应,发表关于对茵栀黄注射液(批号071001)发生疑似不良反应应急措施的相关说明。措施包括:10月16日,公司主动召回批号为071001的茵栀黄注射液,同时,对公司留样进行复验,截至20日,已检项目全部合格。10月17日,公司主动暂停所有批次茵栀黄注射液的销售和使用,书面通知经营、使用单位,同时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对该批次召回产品申请复验,长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取样送省药品检验所检验。
此外,该公司已经派4人赶赴疑似不良反应事件发生地,详细了解事件发生实情,主动收集茵栀黄注射液的疑似不良反应信息,提供给药品监管部门。
记者从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得知,茵栀黄注射液为橙红色的澄明液体。功能主治包括清热,解毒,利湿,退黄。用于肝胆湿热,胸肋胀痛,恶心呕吐,小便黄赤。 《山西商报》供稿 来源: 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