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补贴
自2006年美国商务部发起针对中国的反补贴案后,已有多宗类似案件被提出,最终美国政府裁定中国产品的反补贴幅度从7%到61.5%不等。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专门针对纺织服装产品的反补贴案,但全美纺织组织总会表示美国服装业界对发起此案很热衷并已研究了多项有关项目。国会也有迹象表明会支持针对中国的反补贴案件。
二、反倾销
2007年1月美国启动对越南5大类服装产品的进口监测计划,至2009年1月19日终止。在此之间如美国商务部发现任何异常增长情况,可自主对越南展开反倾销调查。目前由于缺乏足够证据,美国将不会对越南进行反倾销调查,但美国纺织业和政府都把这项措施视为对中国纺织服装产品采取相应措施的一次预演,对华监控重点将集中于当前设限类别,特别是袜子。美国国会也在积极推动此事。
三、421条款
421条款是美国根据《中国入世义定书》第16条进行的国内立法。它允许美国政府发起针对中国产品的特别保障措施,最长期限可达5年。
虽然布什政府明确表示拒绝使用421条款,但美国纺织业界并没有放弃希望,因为下一届美国总统可能会采取不同的做法。而且目前美国国会已有提案,要求限制总统对421条款行使否决权,并使针对中国的反补贴和反倾销案件更容易实行。
面对美国对华纺织品设置的重重障碍,建议纺织服装企业要密切关注中美纺织品贸易动向,与进口商、品牌商保持紧密联系,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如规范生产运营制度,整理好相关财务账报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