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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专家:瓶装水PH值不成问题 可放心饮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0-16  浏览次数:241
核心提示:   近日有部分媒体报道,有些出售的矿物质水PH值(酸碱度)仅为5.8—6.2,根本达不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近日有部分媒体报道,有些出售的矿物质水PH值(酸碱度)仅为5.8—6.2,根本达不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6.5—8.5,长期饮用对人体有害。中国台湾网作为关注台资企业发展的涉台新闻网站,就这个问题采访了天津科技大学食品专家赵晋府赵教授。

    赵教授表示,关于饮用水中的pH值,并没有直接根据表明对人体的健康有直接影响。他举例说明,多数我们常吃的水果的pH值都低于6.5,如葡萄、草莓、苹果等,都在3至4之间。如果他们的pH值远低于6.5,就对人体产生危害,那今后谁还敢吃?

    赵教授指出,世界卫生组织出版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在其第十章中有一句定性的话:通常pH值对消费者没有影响。隶属中国轻工业协会的“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在2007年6月专门针对这一问题发表了“关于对包装饮用水PH值问题的意见”,其中的第三项为“水的PH值对健康的影响”。明确表示:目前我国营养学界、权威机构,特别是慢性疾病研究机构从未对水的pH值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发布任何定性研究结果。

    赵教授认为:世界卫生组织的解释与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关于对包装饮用水PH值问题的意见》中的认定是一致的。这些解释不可能站在企业或某些利益集团的角度,应该说是科学与客观的。

    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PH值的规定,套用在包装饮用水上是张冠李戴。

    那么,有部分媒体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PH值是6.5—8.5,而康师傅的瓶装饮用水PH值只有5.8—6.2,明显“不达标”;但康师傅等企业声称,《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3)PH值的规定为5.0—7.0。是两个国家标准“打架”了吗?

    赵教授表示,拿瓶装饮用水中的PH值去套《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完全是一场误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专门针对“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就是说基本指的是自来水。中国饮料工业协会2007年6月“关于对包装饮用水PH值问题的意见”中对此专门做了解释:“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水的PH值为6.5~8.5,但该标准的适用范围为‘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和‘分散居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无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包装饮用水不属于该标准的适用范围”。

    赵教授进一步解释说,这里讲的“生活饮用水”PH值不得小于6.5的原因,正如2007年6月29日卫生部组织召开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专家介绍的那样,pH值订为6.5—8.5主要是考虑到对输水管道的影响。大家知道,酸性物质与金属接触是可以产生一些化学反应的。在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时参考的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第十章中,有一段表述,大意是水中的PH值对消费者没有影响,但对水的输送有重要影响;必须加以控制以使其对输送水的配置的腐蚀性最小。我们喝的瓶装饮用水不必再经过金属管道就可以直接喝,所以没必要pH值订为6.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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