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人权团体、国会议员……在这些势力背后,有海外分裂势力穿针引线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谷正发自北京 17名“东突厥伊斯兰运动”组织的恐怖嫌犯,引发了美国司法史上颇具争议的一项判决。
华盛顿联邦地区法院10月7日裁决,美国政府应立即释放17名被关押在关塔那摩美军基地监狱的中国籍维吾尔族人(中国认定他们为“东突厥伊斯兰运动”组织的恐怖嫌犯),并将他们留在美国。据美国媒体称,这是历史上第一次由民事法庭判决将拘留在美军基地的反恐战争嫌犯释放到美国土地上去。
美国政府对此裁决表示强烈反对,称如果开了先例,“那些被怀疑策划了‘9·11’事件的与美国不共戴天的仇敌,也可能寻求获释进入美国”。8日晚,联邦上诉法庭应布什政府的要求,暂时允许让这些人留在关塔那摩。该法庭说,阻止释放是为了给美国政府更多时间为此案进行争辩。10月16日,法庭将再次举行听证会。
行政与司法的角力
7日的判决激化了美国行政与司法系统长达4年的矛盾。
按照美国政府法律顾问的解释,关塔那摩囚犯是美军在国外抓获的,而且被关押在美国本土以外的地方,因此,美国法律中允许囚犯向法庭提出诉讼的人身保护权法对他们并不适用。但美国司法系统内部一直对这种说法存在争议。2004年6月,美国最高法院裁定,与居住在美国领土上的居民一样,关塔那摩囚犯可以就美方对他们的关押在美国法院提起上诉,这等于否定了政府法律顾问的解释。
这项裁定为美国民事法院介入与关塔那摩有关的诉讼铺平了道路,被关押的“东突”分子乘机利用这个机会为自己翻案,他们在监狱中辩称自己不以美国而是中国为敌。
2005年,美国一家地方法院的法官裁决,关塔那摩继续关押已经被美国军方列为“非敌方战斗人员”的中国籍维吾尔族人是非法的,但当时法官认为,他没有权力要求释放这些中国人。
随后的情况有了变化,2006和2007年,美国总统布什授意当时共和党控制的国会接连通过两部法律,使得最高法院2004年的判决失去效力。
但2008年6月12日美国最高法院再次作出关塔那摩囚犯有权就其遭到逮捕监禁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的裁决。当时正在国外访问的布什听说这项裁决,明确表示反对。
这项裁决过后不久,美国一家上诉法院即于6月20日称,应该释放关塔那摩监狱的一名中国籍维吾尔族人胡扎伊法·帕尔哈特(17名“东突”分子之一)或为其举行新的听证会。这家法院审查了这起案件中的证据,认定美国军方将他当做“敌方战斗人员”是不恰当的。
此事产生了一定的波及效应。为了回应8月份哥伦比亚地区法院要求政府甄别被关押人员身份的要求,9月30日,布什政府声明,称关塔那摩监狱的中国籍维吾尔族人不再被美方列为“敌方战斗人员”,但会继续留在关塔那摩,直到有国家肯接纳他们为止。
此时,美国政府已经得知,华盛顿联邦地区法院法官里卡多·乌尔比纳将于10月7日在华盛顿为17名关押在关塔那摩的中国籍维吾尔族人举行听证会,以决定他们未来的出路。不过事后证明,乌尔比纳的裁决大大超出了美国政府的预料,在布什政府看来,这是司法系统的一次挑衅,他们认为乌尔比纳的裁决超出了一位法官的职权范围。(来源:国际先驱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