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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要成功须破除利益羁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0-14  浏览次数:113
核心提示:  发改委网站14日公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医疗卫生服务这一事关
  发改委网站14日公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医疗卫生服务这一事关全国人民健康水平的大事,几经周折,如今隐约迎来曙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若能于此一役取得成功,则国之幸事,民之幸事,我们还是寄望于此次改革能在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机制下,有关各方公心为上,各抒己见,坚持医改的公益大方向,摒弃狭隘的局部私利,兼顾各医疗环节的合理利益,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化蛹为蝶,在中国的改革史画上浓重的一笔,为人民造福。

    部委间的医改分歧为何不公开

   涉及千家万户的医改方案千呼万唤迟迟难出台,重要原因之一原来是参与协商的十多个部委之间存在着分歧。难怪有人发出了“中国医改不是失败而是滞后”的感叹。

  长久以来,涉及医改方案的讨价还价和利益博弈,一直都在幕后激烈进行着,老百姓总是雾里看花,无法看到这些分歧的全貌,所以也无法作出谁是谁非的判断。若要让事实大白于天下,不妨将十多个部委之间的分歧公之于众,不仅有利于推动一个好的医改方案早日出台,也是维护百姓的知情权。

    上一轮医改是如何“迷失方向”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司副司长王东生表示,改革开放30年来,卫生体制改革最大的损失就是行业发展方向的迷失和对宗旨灵魂的败坏以及医患关系紧张。

   迷失方向究竟是“最大损失”还是“主要原因”,尽管反映出反思者思考立场的不同,但我们倒不必过于拘泥文字表述本身。所谓迷失方向,指的当然是公共医疗日益严重的逐利化现象,与之相对的就是“必须回归其公益性质”。问题是,难道我们当初定的医改方向,就是要废除公共医疗的公益性吗?如果说公共医疗的逐利化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那么这一事实究竟是如何产生的?换言之,我们对上一轮医改的反思不能止步于指出其“迷失方向”,而更应该质问一句:这个方向究竟是如何迷失的?

   时评:医改的大方向是“公益”

近几年来,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进程加快,以重大疾病防治为重点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逐步建立等等,已经向人们展示了医改的基本脉络。循着这些脉络观察,不难看出医改的基本目标,这就是:坚持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是其中的一项基本原则。

    医改必须承担公益责任

    目前,我国医疗卫生总体布局还并不合理。大中城市医疗设施水平与基层医疗设施水平的 差距日益加大,患者“一窝蜂”地涌向大医院,使大中城市医疗卫生机构不堪负重;而城镇社区、农村的医疗资源却日益匮乏和流失;再加上我国人口众多,医疗卫生保障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在这种情势下,医改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国情,考虑到公众的利益。

   所以,医疗卫生改革必须明确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不能偏离公益性质的方向。作为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承担公益的责任,这是我们的国情所决定的。我们绝不能让医改迷失方向。要让大众切身感受到医改的成效,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医改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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