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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拟引入投资者分类管理和资格准入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9-28  浏览次数:166
核心提示:  □本报记者 周松林   为培育成熟理性的合格投资人队伍,上海证券交易所专门制订并于今日正式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个

  □本报记者 周松林

  为培育成熟理性的合格投资人队伍,上海证券交易所专门制订并于今日正式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个人投资者行为指引》,以进一步规范市场投资行为。

  《指引》共24条,大体按投资者参与投资行为的先后逻辑顺序,围绕实践中容易忽视或发生的具体问题,设计具体内容,提出针对性要求,引导投资者做好投资准备,妥善评估自身的风险能力,通过正当渠道获取与证券投资相关的信息,谨慎参与高风险的证券品种和业务,依法进行自我权益保护。《指引》强调投资者应配合并接受上交所的证券交易监管。投资者发生异常交易行为,交易所将根据需要,对其实施限制交易,或列为监管关注账户,要求其受托证券公司予以重点监控。交易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展开相关调查的,投资者应当予以配合,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

  为了切实落实《指引》相关要求,上交所今日还专门向各会员单位及市场参与者发布了通知。通知称,会员单位应将《指引》的阅知过程纳入客户开户环节,并在营业部等显著位置予以张贴,做好相关的柜面落实工作。会员单位应结合会员客户管理等环节,引导个人投资者自觉遵守《指引》,树立“买者自负”的理念,理性参与投资。通知还要求会员单位严格落实上交所《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个人投资者履行本《指引》提供有力支持。

  上交所有关人士表示,《指引》是在总结我国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结构和交易行为特征,分析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的基础上制定的,属于指导性、引领性规范。该人士透露,上交所将积极探索投资者分类管理制度,以证券品种和业务创新及分类为切入点,依照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知识与市场经验等标准,进行分类监管,包括在充分考虑中国国情,准确分析投资者特点的基础上,引入投资者资格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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