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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药监:未曾发生李氏杆菌中毒事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9-11  浏览次数:118
核心提示:   记者十日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上海近年来未曾发生过李斯特菌中毒事件,并提醒沪人无须过度恐慌,只要
   记者十日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上海近年来未曾发生过李斯特菌中毒事件,并提醒沪人无须过度恐慌,只要注重科学的食品卫生操作方法,李氏杆菌中毒事件完全可以避免。

    李氏杆菌在中国通常被称作李斯特氏菌。据悉,李斯特氏菌可造成食物中毒,但该菌对热敏感,六十摄氏度时就会迅速死亡。李斯特菌中毒初期一般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炎症状。重症可表现为败血症、脑膜炎等,有时引起心内膜炎。孕妇可发生流产、死胎。

    沪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表示,对于类似李斯特菌的嗜冷菌而言,冰箱并非“保险箱”。冰箱内保存的食品,存放时间不宜超过一周,冷藏食品应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牛奶要煮沸后食用。只要合理的进行食品卫生操作,李斯特氏菌中毒事件可以得到很好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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