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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番茄花园营利与否均属侵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9-06  浏览次数:194
核心提示:  本报讯 (记者 柳志卿) 国家版权局负责行政执法的有关官员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日备受关注的“番茄花园盗版案”并不

  本报讯 (记者 柳志卿) 国家版权局负责行政执法的有关官员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日备受关注的“番茄花园盗版案”并不是执法部门专门查处的个案,而是“打击网络盗版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众多案件中的一个。微软公司在6月向国家版权局进行了举报,并向公安部门报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了该案件。这位官员表示,盗版网站营利与否均属侵权。

  “番茄花园盗版案”发生后,有网民对番茄花园网站提供下载免费盗版软件是否构成侵权表示疑问。这位官员对此表示,凡是未取得著作权人同意,擅自在网上复制、改编、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均属侵权行为,而不是以网站是否营利来决定的。同时,很多所谓的提供免费下载的网站,是用“免费”来吸引用户访问,通过点击率获得广告收入,或者通过在下载用户电脑中安插各种插件、广告软件甚至是流氓软件以获得“返点”等营利模式进行变相的经营性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这种行为以营利来定性。

  据了解,番茄花园网站的站长洪磊根据微软公司的Windows XP产品进行修改,命名为番茄花园Windows XP版,并将其上传到番茄花园网站提供免费下载。据报道,洪磊近日已被江苏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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