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酝酿改变“大区行体制”
早报记者 姚伟
紧缩之年,2004年的一幕再度上演。市场风传,央行将于下半年或明年对现行的“大区行体制”进行调整。最有可能的一种方案是,央行将目前的省中心支行全部升格为省分行;另一种可能的方案则是,央行将对一些区域的省中心支行进行微调。
如上述消息最终成为现实,则意味着央行已经运行十年的“大区行体制”将会进一步淡化,而按经济区域划分分行的改革办法,也将重新回归到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分行的老路上来。
可查的资料显示,央行于1998年启动了体制改革。为了减少地方政府对央行各分支机构的干预,央行选择参照美国的相关模式,按照经济地域而不是行政地域,成立了九大区行。
当时,这九大区行的职能主要包括执行货币政策,对除保险、证券以外的金融机构业务进行监管。但2003年,随着央行将金融管理职能分离到银监会,九大区行的功能被大大削弱。
2004年,同样是紧缩之年,央行又将货币信贷职能由大区管理改为由省会中心城市支行负责,同时还将杭州、福州等五个中心支行升格为由总行直接管辖。其时,专家学者便普遍将央行的这一举动解读为——“大区行体制”即将淡出。但时至今日,央行迟迟未有动作。
“客观地说,央行当时成立九大区行确实减少了地方政府的干预,维护了央行的独立性。”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3.98,-0.02,-0.50%,吧)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告诉早报记者,“但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央行进入地方以后管理能力被削弱了。”
显见的事实是,从去年以来,为了应对严峻的通胀形势,央行使尽“浑身解数”,但收效并不为人所称道。
“或许是想通过更好地发挥省级中心支行的作用,来更好地进行‘窗口指导’,从而保证宏观调控的效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位专家将“大区行体制”调整,视作央行疏通货币政策传递渠道的努力。
郭田勇指出,由于目前四大国有银行都是按照省级行政区划设立分行,并依次给各大分行下达目标,因此央行如果通过加强省一级央行的权限来加强对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确实可以让宏观调控的传导机制更通畅”。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上述权威人士在揣测央行意图的同时向早报记者直陈,“具体还要看央行的口径”,如果为了宏观调控的需要而改回以往的体制,或为今后出现更多的行政干预“埋下伏笔”。
事实上,1998年央行启动“大区行体制”改革,恰恰就是为了减少地方政府对央行执行货币政策的干预。在2004年针对央行是否会取消“大区行体制”的大讨论中,大部分专家提出,按市场化的原则对央行进行体制改革,肯定是符合我国整体改革思路的。毕竟,“在市场经济下,任何部门都不能影响央行的独立性。”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王松奇则认为,当年央行参照美国而进行的改革并不符合中国国情。在中国,大区行并不具备美国地方联储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政策制订、执行能力。
对此,郭田勇的观点是,在行政区划色彩还很浓的情况下,央行“单兵突击”式的改革可能反而不会取得很好的效果,“即便改革的方向对,也需要不断地调整和适应”。 (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