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国性商业银行在原有信贷规模基础上调增5%,对地方性商业银行调增10%
本报记者 邹靓
本报记者8月4日从人民银行权威人士处获悉,人民银行已同意调增2008年度商业银行信贷规模,鉴于小企业融资的主力银行主要是地方金融机构,本次调增采用“区别对待”的方式,对全国性商业银行在原有信贷规模基础上调增5%,对地方性商业银行调增10%。分析人士表示,“区别对待”政策反应了央行缓解小企业融资难的政策意图。
据了解,该项调增不以书面形式下发,而是通过人民银行系统落实到地区,具体到个别商业银行仍可视情况再做微调。上述央行人士表示,此次央行调增信贷额度重在缓解小企业获取信贷资金难的问题,这也是区别对待商业银行所体现出的最重要的政策意图。同时紧缩货币政策的效果已经基本到位,下半年将对年初“两防”的调控目标进行修订。
据地方金融机构人士透露,7月曾有数十家地方金融机构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调升信贷规模,以缓解当地小企业融资难困境。该项申请在7月末获得批复,信贷规模调升以再贷款、再贴现及削减上缴存款准备金的形式出现。
自从年初实施从紧缩货币政策以来,商业银行放贷按季调控,资金本已紧张的小企业首当其冲。根据银监会公布的上半年各类信贷放款数据来看,小企业信贷增长并不理想。一季度仅有3000亿元授予中小企业,比去年同期减少了300亿元。
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披露信息则显示,上半年全国6.7万家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倒闭,其中纺织行业中小企业倒闭超过1万多家,有2/3的纺织企业面临重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已经严重影响企业生存状态。(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