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陈珂 发自上海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理财产品中心最新发布的6月统计报告显示,6月份,中资行发行了8款结构性产品,发行数量仅仅为外资行的1/4。而这8款产品中,竟有7款都是“伪”结构性产品。
在零收益事件告一段落后,“假冒”结构性产品又开始充斥市场,这是否是对投资者的欺骗?
结构性根本不存在
据上述报告统计,6月份,国内中外资行共发行理财产品423只,90%属固定收益类产品,余下的40只是结构类理财产品。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中资行当月仅发行8款结构性产品,其中仅有中行发行的 “汇聚宝0806J-澳视群雄之五谷丰登”被认定为真正的结构性,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8.28,0.00,0.00%,吧)(8.28,-0.24,-2.82%,吧)、光大银行等发行的其余7款产品均属“伪”结构性产品。
“实质上这7款产品均为固定收益。”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一研究人士表示,结构性产品应该包括固定收益产品和衍生品的组合,其中衍生品一个突出特征是有一个收益支付条款
(如挂钩标的物价格在某一设定区间内波动,投资者获取最高收益,一旦突破区间则收益为0)。“但上述6款产品并没有类似的支付条款,所以本质上是固定收益类产品”。以上月某银行发行的一款与国开行信用挂钩的“结构性产品”为例,其信用违约互换(CDS)在国内实际上没有,因此产品的结构实际上根本不存在。
假冒结构性夸大预期收益
结构性产品作为最能体现银行研发能力的产品,中资行为何要“以假充真”?上述人士对记者表示,这样做主要有2个原因:营销时可夸大预期收益;为银行争面子。
目前,固定收益类如果投资于货币、债券市场,正常收益水平在4%~6%左右,而如果银行以结构性产品营销,则预期收益可以给得更高。即使未来无法兑现这一预期,银行可以高收益条件未实现为由解释。另一方面,结构性产品体现了银行的投资能力,如果一家银行结构性产品过少,无疑表明其研发能力一般,这也是银行不愿承认的。
“实际上我们一直在反映类似问题。”上述研究人士表示,这个现象已经普遍存在于中资银行中。考虑到投资者的知情权,建议监管部门对此加强控制。
市场和能力双重限制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室主任殷剑峰曾表示,国内人民币的衍生品很少,国内银行不具备设计结构性产品的市场环境,因此大部分同类产品都是从外资行购买。同时,年初的零收益事件和越来越严格的监管,导致中资行在研发层面上也有所顾忌。
昨日,一股份制银行私人理财部总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声称,该行结构性产品均由总行设计并制定宣传材料,因此对其“真伪”并不了解。同时,其认为,近期国内、国际资本市场不稳定,银行很难把握市场的变化趋势,这才是近期中资行结构性产品较少的原因。
对此,上述报告也认为,固定收益产品发行数量的增加表明各大银行开始切实关注理财产品的安全性问题,在当前市场条件下其投资价值更高。